发布时间:2025-10-15 17:09:56    次浏览
大众网微山东微信号:dzwwsd(←长按复制) 专属于你的本地资讯站 卫生计生委网站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870号,定于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干细胞临床应用领域成重点整顿对象随着我国再生医学的发展,干细胞的临床应用已经取得显著效果,存储干细胞被不少人认为是对未来的一种健康投资。干细胞移植虽已在我国形成供需两旺的发展态势,不同规模的医疗机构也已参与其中,尽管国家卫计委明确要求干细胞用于临床治疗必须经审批,未经批准严禁用于临床。但至今为止,除骨髓、外周血、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成熟有效,被批准允许用于临床治疗血液病外,脐带、胎盘等任何其他来源干细胞临床应用均没有获得受理和批准,严禁用于临床治疗。目前,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和《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中,均明确了仅有造血干细胞是唯一获得国家许可用于临床应用的干细胞,治疗血液系统和免疫系统的疾病。而这里提到的造血干细胞只能来源于骨髓、外周血或脐带血。此次国家卫计委的专项监督检查,将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使得医疗机构更加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规定,此项举措也将进一步确保造血干细胞在临床的合规及有效应用。